前朝英治乃「偽朝」 是故其法也為「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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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HCA 77/2020 2021.11.29存檔誓章 被告人李重德 2021.11.29
高院法援LA/M/17880/2021(AAM17) 2022.02.24 上訴陳述公開書 上訴人李重德
前言簡述:HCMP 750/2021申請人的西方反華勢力表表者高盧人安盛、及其共謀國外敵對勢力領頭羊孖士打律師行,於2021年中,由萬籟俱寂至剗地霜風驚客夢,全程無顧先禮後兵之應有官司約定俗成禮儀之道、鬼祟無比、躡手躡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般的指控本人李重德「纒訟人」為由,無聲無息的似二戰時大魔頭希特拉法西斯德國閃電偷襲波蘭般的入稟高院,更自行以「港大法律幫」長期操控壟斷香港法庭體制之無遠弗屆影響力而得以打通高院上下行政部門關節、自編自導自演自監制、一如以往不辭勞苦每天派專人往高院登記處日夕蹲守窺伺排查當庭法官出庭次序、而最終得以形同自訂自揀挑選出“最適合”、"最聽教聽話"及“有經常性利益合作關系”的他等長年合作無間、無言而默契之法官及聆案官、聆訊日期及時間。
鬼崇卑劣不堪入目入耳並任「港大法律幫」之意之性之惡而行之行徑,驚天下有識之士之聽、駭八千萬我國精誠共產黨員之聞。
案件經過:2021.7.29日,申請人西方反中亂港代理人高盧人安盛AXA 及其共謀外部潛伏在港敵對勢力孖士打律師行 挑選為合作伙伴的、久已為法界律政人士公認詬病為極深黃絲、竊竊私語為Tainted Judge的早已持有西方反華國家護照並宣誓効忠其國之當庭賣國逆閹前朝餘孽偽法官陸啟康,悍然不顧本人因入院動大手術致有申請改期之求,逕自在本人缺席下,依其合作主子孖士打律師行之指令,也無視本人2021.07.20誓章証據確鑿內容,直接判決本人從未有一言半語抗辯機會之訴訟案件敗訴,並依孖士打律師行指令,搬字過紙判本人付三十多萬訴訟費,無法無天,無遮無掩的公然貪贓徇私枉法;久已慣做亦平常姿態,躍然紙上而無半點靦腆之色。
2021.07.29之明顯非法判決竟全程密冚於本人李重德之知悉任何其事,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祇由高院在2021.08.12以掛號郵件寄往本人辦公室;至本人收到該掛號信件時已是2021.08.14的星期六,刻意人為制造過了14天反對期之米已成炊、屈打成招之局;視玩忽把弄司法為私器私物、一貫囂法驕法枉法毀法見怪不怪的慣做亦平常態度,皆為特區政府、國家社會及人民所不恥不容。
掩面痛哭流涕:天意從來高與權難問,況人情總是低與窮易悲難訴;香港社會弱勢的一群若無國安公署之干預,可以休矣!
仰問國安公署英明無比領導人無語,自嗟怨懟祖國於香港群魔眾閹囂法驕法亂舞一地,黨國先賢祠內曾經英姿勃發、或以槍或以筆、一生力疾從黨從國者逐一在五星旗飄揚下之香港受宵小群閹所辱;倥偬之際,而今則發奸摘伏偉業何其慵緩,是耶非?!須知一眾愛國愛港敬黨忠良之民,久已磨拳擦掌枕戈候命効命,蹈死不顧:一聲令下,紅旗飛揚,隨時發憤對賣國反華倒黨眾閹反戈以致命一擊也。
本人心有不甘被屈打成招,入稟法庭抗訴並排期於2021.10.22聆案,並申請法援之助。是為此案法援檔案LALA/M/17880/2021(AAM17) 。
距料本人其後駭然驚覺此同一案件之上訴庭法官竟同時為被投訴之Tainted Judge偽官陸啟康,遂即時告知法援署此乃「關門打狗」並黑箱作業的勢必是對本人有死無生之「宰割由人」鴻門宴。
法援及本人得到的回應竟是外部敵對勢力伏脈香港已久之孖士打律師行再次強行入稟法庭,意欲以其一向橫行法律霸道法制之領域實力、如臂使指、力能舉鼎、君臨天下之勢的強渡飛越法律關山,指令主審之同流合污法庭聆案官Tainted Judge偽官陸閹陸啟康,純以蠻勁蠻幹、離經叛道的取消《法律援助條例》第九十一章之擱置42天之規定,變化倏忽,無需任何審理,即時判令本人敗訴,聞者罵譏笑侮,嘩然噪動;風橫雨狂,一派酸風急雨捲怒濤。
法援署被嚇得驚惶失措,惟怯於對手財與勢、橫蠻與霸道蛇蠍之合,法律閹黨當道,也是「賣個人情 同門師兄弟 他日將來職場好相見相衛」的竟配合狼狽為奸者,遽然由原需42天之審核過程,不知法律公義為何物,突然變臉,改為即時不求案情甚解的 throw in the towel,於2021.10.21拒絕受理本人此案。財雄之高盧人安盛及霸道之孖士打律師行已令法香港法制蕩然無存的破產並閹割了其法律肉體與精神,其正面刻意打臉羞辱我國法治顏面體統之清晰轟然響亮,已至非筆墨文字所能形容,遂有本人於2021.10.29之以下致法援署電郵及此上訴書之舉。
to: [email protected]
date: Oct 22, 2021, 12:38 PM
subject: LA/M/17880/2021(AAM17) - Applicant Li Sheong Tek
李重德先生:
本署已收到你於2021年10月22日發出的電郵。
本署會在收到你的法援上訴後,安排法援上訴聆訊。
法律援助署署長
(劉芷瑜 代行)
From: 李牧香港在線 <[email protected]>
Date: Fri, Oct 22, 2021 at 8:57 PM
Subject: LA/M/17880/2021(AAM17) - Applicant Li Sheong Tek
To: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complaints <[email protected]>
本人哀心謝謝法援署長精明通達的體恤民情示覆,
習近平主席最近重複又重複的諄諄囑咐港人要「勇於鬥爭」,高院「港大法律幫」則依舊無法無天,竟然以「纏訟」為由而妄出歪理禁令,頂風笑視囂對習主席之言千鈞如髮;高官厚祿,未知前朝已逝、今天香江一地、竟是誰家之天下。
高院「港大律師幫」一向囂視黨國訓示如無物,低級紅、高級黑的沈小民式妄亂香港法紀判決層出不窮,近則尤烈;須知現時已是一國一制,一國遠大於兩制,這些Tainted Judge偽官臨別秋波、出逃前便拿香港法律做人情,獻媚西方反華國家及外國敵對勢力及流亡海外黃絲人物以極其卑劣不堪入目之「投名狀」及「舐痔得車」,居心何在。
直至此刻執筆,本人仍未收到判令(一如Tainted Judge偽官陸啟康之所謂2021.07.29判令本人根本就從未收過,故而無從在十四天內上訴,致被屈打成招 -- 冤假鐵案由此而定?!),但懇請希望貴署能考慮將十四天之上訴期限,以本人收到正式判令文件開始,毋令本人認為投訴無門而有上訪北京申訴之必要。
謹此再祝鈞安。
李重德2021.10.22
To: Legal Aid Dept. via Email Only
For the Kindest Attention of the Commissioner
Re: LA/M/17880/2021(AAM17) - Applicant Li Sheong Tek
一如之前HCMP 750/2021之 2021.07.29聆案結果被深藏不露黃絲法官 Tainted Judge偽官陸啟康及外國在港敵對活躍勢力孖士打律師行刻意的隱瞞於本人而當庭聆案官待過了十四天上訴期限後,才鬼崇的由法庭方面直接寄出聆案決定。瞞天過海、屈打成招,黃絲黑箱作業,十分明顯。
另再一如所料,狗上瓦坑總是一條同樣的路,本人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有關HCMP 750/2021之 2021.10.22聆案的結果。 「港大法律幫」和孖士打律師行我行我素,繼續笑視囂對千鈞法律如髮。
本人將於下星期初,親臨貴署辦理申請以下法律援助:
1. 上訴懇請要求重新審核HCMP 750/2021有關貴署2021.10.21之純屬貴署單方面權宜之策及法援主理律師出於「怯場」、「怯戰」或「賣人情」之錯誤決定(另貴署於2021.10.18要求之額外及補充文件已於本星期一寄出);
2. 申請擱置法庭有關案件HCMP 750/2021於2021.07.29之決定、並申請頒令禍國殃民 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之在2021.10.22於本人拒絕在「關門打狗」並「宰割由人」式應訊下所作之任何決定為非法、驕法、枉法、囂法的典型向西方反華亂港國家作出鮮廉寡恥之「投名狀」及對外國敵對勢力的「舐痔得車」式行為決定為無效;
3.有關其餘投訴及舉報,本人將另行直接與律政司、國安處及廉政公署聯系。
李重德 2021.10.29
致: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先生, 法律援助處
尊敬的鄺署長,
本人李重德現遵例於十四天之內提出對貴署於2021.10.21所作之「拒絕受理決定」進行上訴之規定,並附上電子上訴書乙份( 點擊 http://hkonline.com.hk/shownews.php?id=21043 )
為免內容編印出來時掛一漏萬及有擁腫之弊,本人將以此電子上訴書為本,作為上訴材料,除非有法例明文規定此為不可用之格式方式。
本人亦會於明天2021.11.02下午到貴署辦理上訴手續事宜。
順祝鈞安。李重德 2021.11.01
:2021.11.02下午與法援主任黎子慧再次重複申明立場,謂除非有明確法律條文,說明規定上訴書不能以電子方式呈交並收到法援電郵或信件回覆確實(打印出來至少需近三千多頁A4紙,極不環保)否則本人現在及將來呈交之上訴書會透過hkonline.com.hk平台以電子格式呈交。
:2021.11.03 問過民政署義務大律師,佢話點解唔可以用電子格式呈交呢?等如出check去銀行取款,法律上都無限定要用銀行支票簿;況且電子格式文件都早已被香港法庭認可。最後阿大狀臨尾仲再鬧多法援幾句,話法援署極不環保,浪費公帑,要向多個環保團體投訴咁話喎。
惟是考慮到上訴聆訊要等成三個月,到時 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極有可能已經戴罪挾款走資出逃國外了。
上訴程序未完,希望各愛國愛港敬黨看官們多多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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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案情補充如下:
Re: 1. 上訴懇請要求重新審核HCMP 750/2021有關貴署2021.10.21之純屬貴署單方面權宜之策及法援主理律師「怯場」「怯戰」或「賣人情」之錯誤決定
1a. HCMP 750/2021 所存檔法庭之誓章及日期如下:
2021.08.16 HCMP 750/2021擱置判決上訴申請
2021.07.20 HCMP 750/2021誓章
1b. 孖士打律師行目中無人無法無天、離經叛道、刻意借此逞強震攝香港法制、法律之音由它一錘定及指令Tainted Judge陸啟康行事之壓制《法律援助條例》第九十一章之擱置42天之規定入稟狀及指令當庭 Tainted Judge法官陸啟康所要求之大額訴訟費,之後攤派分贜共肥:
1c. 法援署2021.10.21信件的拒絕受理原因是極不負責任的。首先,本人在對第二被告人高盧人安盛入稟狀中從無提及任何索償金額,祇重複又重複的以「待定」作對,又何來所謂 “飛擒大咬” 索取大額賠償金額之說呢?閉門造車!
其次,法庭及法援署無心或馬虎的看待HCA 77/2020入稟狀內容下,誤將馮京作馬涼,扭曲了本人之初衷至現時仍是不變的入稟原因乃是:應小額錢債法庭裁判官提示,向高院「請示可否准許在六年追溯期屆滿之後才提告」,而將焦點錯誤放在其它瑣屑地方;因為祇有本人獲批六年追溯期滿後而仍能繼續訴訟的先決充份條件,入稟狀其它內容才算是生效或有效;反之,若本人不獲上述批准,本人的在入稟狀所說的一切都會是「徒然」了,也即是完完全全的都不用理會了。
高院跳過或無視本人「請示可否准許在六年追溯期屆滿之後才提告」之入稟先決主旋律,而繼續處理之後寫出之訴訟理據,是否表示法庭已批准本人之「請示可否准許在六年追溯期屆滿之後才提告」呢?
高院及法援如此茍且紊亂無章處理,遂致HCA 77/2020之所以無端無理被法援拒絕受理,而本人於該訴訟無律師代表不公平下被使詐偷襲判個所謂「敗訴」,也因而被判令付出鉅額訴訟費用,熟令致之呢?
事情邏輯非常簡單,假使法援及高院祇審理本人明確要求的「請示可否准許在六年追溯期屆滿之後才提告」先決條件部份,根本就不會出現孖士打律師行強蠻並蠻幹的打出不按常理出牌的HCMP 750/2021荒謬絕倫強加訴訟案件,這又是熟令致之呢?
愛國愛港敬黨珍惜呵護香港法治生態之本人是無可能完全無視本人應有之法律權益及權利而噤聲的!畢竟,強大公正嚴明的祖國為吾人最堅強後盾,八千萬精誠無比黨員的吶喊聲援也是吾人最佳精神支持。
1d. 眾所周知,法援不是免費的,本人若是無理「纏訟」,一旦在法援署拒絕受理而須自負訴訟費用下,以高院特別高昂、動輒傾家蕩產的訴訟費用陰影下,敗訴的一方往往可能驟然迎來數以百萬計財政負擔。本人若非在主觀及客觀分析後,自覺有充足及充份理據,否則一介寒酸,三尺微命,怎麼膽敢會同霸王自居的高盧人安盛爭高下,更不敢不向惡鬼盈門之孖士打律師行讓寸分呢?
黃絲人物攬炒為務,虛耗法援資源,本人深感同意法援署有節流之必要;惟本人在小心衡量以下數項財源支持後,自信能在無論官司訴訟勝或敗後,都能償還法援的支出,故才膽敢請求法援署動用公帑援手的。
2021.06.16議員批「爆眼女」濫用法援 張建宗:不排除收緊律師接案上限
《東方日報》早前獨家揭發於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女」,沒有爆眼之餘,更已於去年離港,身體及精神狀況相信無大礙。她曾申請法援以公帑指定聘用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又以司法程序阻止警方索取醫療報告,惹來傷勢造假爭議。有議員今(16日)於立法會會議上狠批「爆眼女」有不正當動機,但仍獲批法援,要求政府檢視制度,同時防止「黃色法律圈」包攬訴訟,令法援制度成為他們的「提款機」......
1e. 此項應收帳預期可帶來約一百七十五萬元進帳(詳情點擊下圖)。債仔徐傳文現時人在國內染肺炎重疾,但在本人收帳公司催收下,其人應允待疫情緩和後,便會返港與破產管理署商討分期還款之道。為展示本人無限誠意,本人願立字為憑,將會向破管署申請將來該所收款額用於向法援署作抵押,故勿以電影「逃學威龍」中周星馳和阿叻般賭「白頭片」視本人。徐傳文表示與其親弟徐傳順有聯名持有物業,更兼作為大伯的他,曾向名媛徐子淇於婚前貸出款項(釣金龜用餌在在需財,前期開支極之龐大而雜,全靠大伯徐傳文仗義慷慨之助也),理應可應付裕如的向破產管理署解除破產令。
本人不急於追討,好整以暇,乃純因徐傳文願付過期年息24%及本人欲以此收入作為預計將來養老才用得到而已。
連千億媳婦、無時無刻不忘報答大伯徐傳文襄助釣金龜婿之恩的徐子淇女士及老奸巨滑、高望重的千億富豪李兆基老先生的雄厚無比財力也不相信嗎?!
1f. 若有需要,本人可緊急重啟先前與愛國愛港敬黨之李偲嫣女士合作成立之眾籌機制,以在一旦未能及時從其它方面調動取得款項償還法援署後,便會與一向跟李偲嫣女士志同道合如「雙妹嘜」的現任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女士,商討玉成李女士之眾籌遺願宏願,也可暫時借用籌得款項作償還法援支出之用。
堂堂尊貴有加立法會議員當仁不讓、愛國愛港愛黨表表者的梁美芬女士之籌款能力都有懷疑嗎?!
1g. 此案判決在公眾眼裡都盡皆是有至少一名英治前朝「偽朝」餘孽高院法官貪了孖士打及高盧人安盛之贓後,以無法無天暗渡陳倉之「偽法」中之枉法、違法、囂法、驕法行徑,全程黑箱作業,敗法亂正,屈打成招。
本人由終至終被技術性壓制至未能有一言半語之抗辯機會、便如此這般的被一Tainted Judge越軋強判敗訴並需付數十萬訟費,法理情俱不合不容。
在2021.07.29判令中,陸閹黎閹與高盧人安盛及孖士打私相授受後攤派分利,其意為防止本人為AXA「Evolution」特大跨國基金投資騙案、為過千苦主出頭追討二百多億人民幣血汗錢而已,行徑極之卑鄙齷齪;如此則本人及各苦主將會預留多一副棺材怒擲棄置於高等法院正門可也。
Re: 2. 申請擱置法庭有關案件HCMP 750/2021於2021.07.29之決定、並申請頒令禍國殃民 Tainted Judge陸啟康之在2021.10.22於本人拒絕在「關門打狗」並「宰割由人」形勢下應訊所作之任何決定為非法、驕法、枉法、囂法的典型向西方反華亂港國家作出鮮廉寡恥之「投名狀」及對外國敵對勢力的「舐痔得車」式無恥行為決定為無效
2a. 先師黨國先賢劉迺強先生憂國憂民,力疾從公,至死不渝。生前與友好及本人閑談笑語中,早已提及須嚴防留意已經坐大失控之「港大法律幫」、西方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勢力及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高盧人安盛、美國牛仔幫孖士打律師行、甚至盎格魯撒克遜人匯豐銀行等等)隱藏潛伏在香港之團伙及個人之活動。
於2017年12月高盧人安盛宣布出售Swiss Privilege時,先師國內人脈廣泛豐富,早已洞悉其奸其禍,蓋收購Swiss Privilege者乃國內鉅貪賴小民為首之江西走資洗錢幫之白手套深圳京基集團陳家榮陳家俊兄弟及Jeneration Holdings。若收購成功,天下圍中氣氛與日俱增漸盛下,必將禍損催折正在風雨飄搖中之香港金融經濟保險體系,故本人在先師鼓勵下,大聲疾呼、蹈死不顧的冒險犯難,聲嘶破金的力揭群醜買賣雙方之奸。
其後高盧人安盛作賊心虛,刻意左閃右避,力圖掩飾隱藏買家江西走資洗錢幫真正骯髒身份,但卒被矢志發奸摘伏之愛國愛港愛黨人士識破而敗露,交易告吹,胎死腹中。智可以謀人,而不可以謀天也;漫得過人,漫不過天,也漫不過本人。
惟本人透過在HCA 77/2020民事訴訟方式曝光其事,最後以堅定的救國為上、自我犧牲為下的思維心態下,自掏腰包付出二十一萬元沉重訴訟代價以終。
如今先師堂堂黨國先賢劉迺強先生竟被高盧人安盛及孖士打律師行惡意詆毀誣衊為「濫用法律程序」,能不令一眾愛國愛港愛黨敬黨有識之士咬牙切齒嗎?!
本人並無任何怨言,蓋性命不可期,能為國家効忠、効力、甚至効死;生為忠民,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乃何等無以尚之光榮並光宗耀祖之事。
2c. HCMP 750/2021中唯一主旨為Tainted Judge陸啟康受主子孖士打律師行之指令,無中生有力構本人其罪為「纒訟人」。惟請諸君諸卿縱觀本人整個人生,自出娘胎,從未在區域法院或高院與人對簿爭訟公堂,所有與訟者互相針對入稟盡皆以本人在提堂前後、多以本人息事寧人為本 -- 或可一言以敝之的簡單說是本人怕事。吾人年已六旬,大半生運蹇時乖、驢馬一生;除小額錢債法庭少數例子外,從未與任何人與物正式爭訟公堂,更無上訴纒訟之例;吾人自信其棺未蓋,已可論定「奉公守法」「高尚情操」之名 -- 忍讓後退告終。
財雄之高盧人安盛及霸道之孖士打律師行虛構本人之罪為「纒訟人」,勾結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以曲為直、以直為曲,纒訟例子竟是付之闕如呢?!陸黎睜開眼睛說謊話,含血噴人,公眾今問首席終審法院張舉能大法官、律政司鄭若驊司長,香港法制還能容忍得下此等如此失德敗類嗎?!
孖士打固然曾數番躡手躡腳、鬼鬼祟祟的交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所謂「纏訟」証物,但無一能實實在在的有充份並且充足條件証明本人是「纏訟人」。再問一次鬼祟行事、無中生有的孖士打律師行,究竟那一份高院或地區法院文件是可以証明本人是「纏訟人」呢?
孖士打律師行行徑令人作嘔、難看至極跳樑小丑行為,猥褻有加,大方欠奉,徒令公眾有識之士連番掩咀指笑指罵村牛高盧人安盛、村婦孖士打律師行,為爭底事、為爭底事無端顧影自憐強作愁!
如此下去,孖士打律師行主導之「港大法律幫」勢將以生安白造羅織得的虛有其表、似是而實非罪名,鐵蹄縱橫盡銳踏碎大好香江法律瓊瑤。荒謬、荒天下之大謬!
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而已。
前朝英治時期乃「偽朝」,是故其法也為「偽法」
今天香港少安,黃圈群醜亂舞,何也?
公眾香港市民敦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先生針對此等前朝偽朝「偽法」「偽官」之種種 法制漏弊,儘速作出驅逐亂逆、撥亂反正;爰舉紅旗,以清妖孽;摘伏除奸、樹德務滋、除惡務盡,戮力安家衛國;正邪不兩立,黨業不偏視之必要之舉,毋負黨國殷切厚望。
黃帝曰:「日中必慧,操刀必割」。失今「偽法」不治,必為日後國家錮疾。國民引頸遙盼閣下能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先生,履職履諾而制壓反中亂港之勢、執法治之長杆以鞭笞黃圈黑暴與及其背後策劃驅動者之人神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的敗法亂正「港大法律幫」如陸閹啟康、黎閹達祥及其隱伏在港待猝發之外部敵對勢力朋黨如孖士打律師行、高盧人安盛等等。
HCMP 750/2021 濫用法律法庭程序者實乃財雄之高盧人安盛及其共謀霸道之孖士打律師行。蓋此兩反中亂港潛伏隱藏在港外部敵對勢力被先師黨國先賢劉迺強先生、吾人曾為執委之「寸心行動」常委們及各愛國愛港愛黨敬黨有識之士洞察其奸後,欲滅吾人之口之聲也。
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挾款戴罪畏罪出逃在即,有如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前區議員李文浩般,欲假道自制「投名狀」取信於將會出逃之西方反中亂港國家而取得移民資格,另額外以「舐痔得車」討好黃絲人物乃預為鋪砌日後出逃後生活安定無被擾之路,以免出逃之後與黃絲人物同處避難之所之地時,被喊被視為嫌疑藍絲「過街老鼠 人人喊打」而已。
沈小民其人其行就是陸啟康黎達祥並所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Tainted Judges,尤其是「港大法律幫」,日後陸續有來的現實審理案件行為及身體語言反映寫照。
此猶如匯豐銀行也許就是高盧人安盛及的互相印証現實審理案件行為及身體語言反映寫照。
至此,力構吾人為「纒訟人」其罪不得其逞,反曝其醜其奸其惡。
眾皆掩咀指笑高盧人安盛、美國牛仔幫孖士打律師行、盎格魯撒克遜人匯豐銀行(恆生前在位總裁鄭慧敏之死,實乃匯豐附屬恆生銀行前大班柯清輝柯百達父子、高盧人安盛與申氏兄弟之AXA「Evolution」特大基金投資騙局及政恊郭國耀郭文義父子走資洗黑錢後餘孽餘惡之結果,其行與高盧人安盛之出售Swiss Privilege予國內江西走資洗黑錢團伙,如出一轍。鄭不甘繼職後而需盡孭上手他人之黑鑊,心情長期極度抑鬱難舒致疾而英年早逝.... See Part 7)及一眾戴罪準備出逃等等人與物而笑曰:
出逃前 移民資格關山難越 誰悲反中亂港將要被國安法懲治失路亂民暴徒之人
出逃後 蕞爾小國萍水相逢 盡皆是同為黃絲出逃於英倫互相抱團取暖他鄉之客
2d. 吾人今以一顆赤誠愛國愛港敬黨之心,呼籲國人港人踴躍舉報「投名狀 舐痔得車」陸啟康黎達祥及其它禍國殃民者;
2e. 吾人也呼籲國人港人踴躍舉報西方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中港勢力者如高盧人安盛、美國牛仔幫孖士打律師行、盎格魯撒克遜人匯豐等等有損我國利益者;
2f. 吾人於八月三十一日已將高盧人安盛在2009年中承認並承諾歸還拖欠款項之本人與之電郵來往証據交與法援律師,正如於2009年本人被當時審核本人之法援申請時大狀所得之結果相同,就是高盧人安盛之高層人物Rhonda Hui已代表高盧人安盛白紙黑字的承諾歸還拖欠款項及作出合理賠償之無可爭辯抵賴之言,已堅實無比的被客觀常識及法律觀點角度確認,何以現時法援署竟無視高盧人安盛「走數」証據而束諸高閣、妨礙司法公正的隱藏消滅重要証據証物罪証,而生安向造的、含血噴人的誣衊本人以「需索無憑」作結呢?!
2g. Tainted Judges偽官陸啟康黎達祥,長年累月作弊,連偏遠之地湖南「趕屍聞名」的湘西也有人能以實名實事舉報其貪賄之罪,其它的則罄竹難書。如今陸黎專注日後出逃而作孽於「投名狀」「舐痔得車」等事業,無心戀戰法庭日常事務,見習律師朱承曄被徇私自益枉法放生就是其中事有蹺蹊行為之一。
2019.09.23見習律師發仇警言論 陸啟康接納解釋准宣誓獲執業許可
此案中,Tainted Judge陸啟康判詞為:「法官相信,不是朱承曄親自發表仇警言論,他的朋友亦為衝動行為感到後悔,所以接納朱承曄解釋,批准他的執業許可」.....
今公眾指罵陸啟康並盼望國安處留意的是:「咁係邊個朋友呢?國安處應否深挖一查到底,以肅清流毒呢?」
礙於廉署條例,本人不方便親自舉報Tainted Judge陸啟康,分頭行事:吾人呼籲「公眾愛國愛港人士,向廉政公署舉報陸啟康在放生朱承曄一案中徇私枉法,妨礙司法公正或甚至是主導編劇制作並主演其事,」...... 以息公眾之疑之怒
2021.11.29 安盛保險經紀以社交平台煽動暴力 承認9項煽惑罪還押候判
安盛保險經紀被指於前年,透過通訊軟件Telegram開設名為「開掛之達人」的頻道,並在頻道內發布資訊,以煽動他人作出堵路、參與當時中文大學發生的暴動及縱火等行為。保險經紀於去年被捕,今(29日)在區院承認煽惑他人犯縱火及暴動等9罪,還押至下周一(12月6日)判刑。被告蕭張龍(32歲),承認9項煽惑罪,控罪分別指被告於2019年11月煽惑他人犯縱火、公眾妨擾、暴動、有意圖傷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損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被告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處理其名下戶口一筆逾2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公眾今問張舉能先生、保監張雲正先生,同一性質在社交媒體違反國安法,點解個 安盛保險仔要坐,而陸閹照保嘅知法犯法律師仔就可以逍遙法外呢、大細超成咁?!「 IALM 」Insurance Agents Lives Matter!
摘伏除奸,人人有責。本人也呼籲各愛國愛港並對貪腐枉法司法人員向鄧炳強局長大力舉報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種種失德敗行及違反國安法行為.....以及領導「港大法律幫」勾結「孖士打律師行」長年蠶損違法操縱香港司法制度及在無數案件中勾結制造冤假錯案後攤派分利。
另外,除惡務盡,本人將會親自向律政司鄭若驊女士及在港國
安公署提供訊息,舉報調查Tainted Judge陸啟康在審理朱承曄一案中之明顯有預謀的妨礙司法公正、徇私枉法、危害國安、失職失德敗行及違反國安法並妨礙國安人員執行職務。
Re: 3. 有關其餘投訴及舉報,本人將另行直接與律政司、國安處及廉政公署聯系。
3a. 寒燈夜對記疇昔,支持吾人向高院「請示可否准許在六年追溯期屆滿之後才提告」乃吾人據實發自心底感言之控訴確鑿証據。母赴瑤池,三年泣血,惟吾母為高盧人安盛黑惡份子所害致百年蒲柳先衰早折、未秋先零枉死。一枝萱草花正茂,不料狂風亂折枝,吾人十年泣血才前事再評也不為過,情有可原也。
其它証據如吾母留醫之伊利沙伯醫院及黃大仙佛教醫院及灣仔警署皆有詳盡紀錄及人証可尋可証,高盧人安盛之報假案構陷吾人也已在2009年發生後即時報備保監;且警方也已在尋找挖出該報假案、揘造虛假文件構陷吾人之人、也即驚嚇吾人永遠最摯愛的慈母之惡客,偵查程序正完事在即 -- 一點浮雲掩中天,太陽一出漸漸明。
本人也將向律政司申請將已提交之投訴Tainted Judges陸啟康黎達祥法官的信件,待新的投訴法官制度完善成立後才處理,以保障本人的利益及權利。
3b. 正如學者陳偉強前天指出不少法官與律師之間有轇轕,甚至是師兄弟關係,但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則可以避免衝突、提供多角度思考,以及改變殖民地意識形態。此時此刻,無人會相信被以攬炒香港為口號的黃絲人物「港大法律幫」及外國敵對勢力在香港伏脈千里及多年的代理人美國牛仔幫孖士打律師行長期操控壟斷並污染了的香港法治,木朽而蛀生之矣。
對本人個人來說,也實在不可能相信已是破產了或被「港大法律幫」閹割了的現時香港法治法制。「賣人情」、「自己人查自己人」、「官官相衛」、「貪贓枉法」等弊端仍有待國安處嚴肅公正整頓。本人故此向上訴法庭申請將Tainted Judges陸啟康於2021.07.29 之非法枉法囂法頒令擱置並將此上訴審理及決定無限期押後,直至現有諮詢委員會重組並經過國安處有所整頓,尽铲近年在「港大法律幫」與孖士打律師行操控下香江法制壅隔之弊,一掃蕪穢之習,百世而下,自有定論。毋令英雄失路,有託足無門之悲。
Tainted Judge陸啟康在2021.10.22的聆案中,不單止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而且是「自己查自己」-- 沒有最荒唐,祇有更荒唐,真不知人世間羞恥為何物;聞不聞,見不見,暗中須防人放箭,何況是如此明顯不過的羊投虎群、不折不扣之鴻門宴,還敢旨望吾人無律師代表下單刀應訊送死嗎?
現今法制被「港大法律幫」和外部敵對勢力孖士打攔腰截斷所誤,故上下之情,壅而不通,真相事實不能燦然畢陳於前;官門之前,足將進而趨趄,口將言而囁嚅,香港法治之弊,由是而猛積。
公道自在人心,天日昭昭;理不屈、詞不窮者實無須倉猝強行定案,蓋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若對方妄圖反對待法制完善後才處理,則公眾實有理由懷疑他們是心中有鬼也。如此則西方反中亂港並外部在港潛伏敵對勢力必逡巡畏義畏法,非常之謀難以猝發也。
東方日報:2021年10月29日(五)
投訴法官案件不成立 學者斥官官相衞 促調查小組增設社會人士
司法機構早前成立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兩層機制,並委任9名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旨在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就法庭常規或程序中識別導致或可能導致投訴之處,並適切地提出改善建議;及就改善投訴處理機制提出建議。惟諮詢委員會首次會議決定2宗投訴法官個案不成立,有學者指專責法官小組調查時,仍可能出現「官官相衞」的情況、改革成效不大。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負責調查個案的專責法官小組均由法官組成,難免與被投訴的法官相識,甚至有利益相關,或「賣人情」以免自身日後被投訴而被譴責。他指出,倘若調查機制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則難以令公眾信服,建議調查機制內亦加入通曉法律、非法官人士,以保持其獨立性。
另外,東網曾倡議司法界改革,由一些已退休又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他們一方面對本港法律相當熟悉,對處理不同罪案更加瞭如指掌,大大加快審理效率,逐步邁向司法改革藍圖。陳認為建議可行,指出不少法官與律師之間有轇轕,甚至是師兄弟關係,而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則可以避免衝突、提供多角度思考,以及改變殖民地意識形態。
最後,陸啟康先生、黎達祥先生、林鄭特首、李家超先生、張舉能先生、鄭若驊女士,似乎對於英治前朝「偽朝」之「偽法」、「偽官」改革,仍在盤桓,踟蹰不前。
請注意:我們公眾市民仍在引頸遙盼以下問題之示覆呢!
東方日報:2021年10月29日(五)投訴法官案件不成立 學者斥官官相衞 促調查小組增設社會人士
3c. 本人在此也表明不反對採用由法援提供之律師,以示合作及正面肯定的響應公眾納稅人要求。
東方日報:2021.10.30 法援屢遭濫用港府補鑊 法援署長鄺寶昌:受助人不可提名律師無違基本法
Manipulated by Anti-China Western power proxy AXA and foreign hostile power Mayer Brown, HK Judiciary System is almost bankrupt, rescue it by voicing out.....「港大法律幫」、西方反華亂港國家在港代理人高盧人安盛及外部敵對勢力領頭羊孖士打律師行長期操縱控制下,香港法制法律法治已差不多破產及被閹割了!
2021.11.15 一眾愛國愛港敬黨人士 致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張舉能先生公開請願書:
尊敬的張舉能先生,
本人李重德為香港特區合法公民,有鑑於近日區域法院沈小民法官被公眾疑為胡亂制造向西方反華勢力獻媚之「投名狀」及以「舐痔得車」穢亂香港法治方式取悅已畏罪畏法潛逃西方反中亂港國家之深黃且違反了國安法戴罪之徒,俺等透過愛國愛港敬黨之hkonline.com.hk 平台,冒昧執筆致函閣下指出更多有關此類醜陋事件之事實、舉報在閣下管轄範圍之現有不良法庭人員(尤其是少數高院法官們)違反國安法、勾結隱伏在港蠢蠢欲大動的外部敵對勢力,以前述之「投名狀」及以「舐痔得車」蠶損及穢亂各級法庭審案事件..............
2021.11.22 一眾愛國愛港敬黨人士 致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公開請願書:
尊敬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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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重德為香港特區合法公民,有鑑於近日區域法院沈小民法官被公眾疑為胡亂制造向西方反華勢力獻媚之「投名狀」及以「舐痔得車」穢亂香港法治方式取悅已畏罪畏法潛逃西方反中亂港國家之深黃且違反了國安法戴罪之徒..........
2021.11.30 一眾愛國愛港敬黨人士 致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先生公開請願書:
尊敬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先生,
本人李重德為香港特區合法公民,有鑑於近日區域法院沈小民法官被公眾疑為胡亂制造向西方反華勢力獻媚之「投名狀」及以「舐痔得車」穢亂香港法治方式取悅已畏罪畏法潛逃西方反中亂港國家之深黃且違反了國安法戴罪之徒..........